更新日期:111-06-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 大甲區林小姐來電詢問,上個月向地方稅務局申請自家工廠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為什麼有部分面積未核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供直接生產使用的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所謂供直接生產使用係指從事生產所必需之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房屋,並不包括辦公室、守衛室、餐廳等。林小姐自家工廠雖經現場勘查,皆符合直接生產使用等相關用途,但其中部分廠房為非法增建的違章房屋,不屬於合法登記工廠的範圍,該部分無法適用減半徵收房屋稅。
 
        該局貼心提醒,無使用執照之增建或新建違章房屋,如經合法保存登記並辦理工廠變更登記後,請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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