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7-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無論建築物是否為合法建造,皆屬房屋稅課稅範圍。
 
        該局說明,繳納房屋稅與建築物是否為合法建造是無關的,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並非使未經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之違章建築房屋據以合法,也不能使違規使用的房屋合法化。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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