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8-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土地除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不能建築的土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仍作農業使用可課徵田賦外,其餘土地應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原本因公共設施未完竣作農業使用而課徵田賦的土地,在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4項設施建設完竣後,土地已可作建築使用,就不再屬於課徵田賦範圍,即使現場仍種植農作物,也不能再課徵田賦,應自公共設施完竣的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人氣95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Buzz

Powered by XOOPS © 2001-2011 蔡麗華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地址:新竹市勝利路175號7樓之2   電話:03-5250724   傳真:03-524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