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12-29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房屋出租供住家使用,係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如作為日租型套房,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說明,日租套房是對不特定人,以採日租或周租方式收取費用,性質上與旅館業相同,與一般租屋給特定承租人供數月或數年居住之樣態不同,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如有其他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877979 或08-7338086轉分機212~220及221~224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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