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2-0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智分局

(臺中訊)張先生想在自用住宅辦理個人計程車行登記,擔心影響其原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適用,打電話到稅務局詢問。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個人在自用住宅用地設有「個人計程車」登記,因僅屬形式而已,實際上並未於該住宅營業,如該房屋未供其他營業用或出租,其基地仍可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之條件,除了要符合無出租無營業之外,還必須有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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