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2-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的營業人,以原來供住家用的房屋作營業登記的場所,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可以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住家用房屋是以住家使用為原則,如果原來供住家使用的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營業登記,但實際交易在網路平台完成,由工廠直接出貨,且房屋沒有供辦公使用或堆置貨品,則房屋稅仍有住家用稅率之適用,若有部分空間供辦公使用或堆置貨品,則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其營業用課稅面積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如您尚有其他稅務疑問,可撥該局關心民眾權益所提供的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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