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2-21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111年地價稅已完成開徵作業,繳納期限於111年11月30日屆滿,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民眾尚未繳納,該局已於2月10日再次寄送稅單至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繳納期限改訂自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止,提醒尚未繳納的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如未收到稅單亦可向稅務局補單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繳稅管道多元化,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可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掃描繳款書上QR-Code 行動條碼進行線上繳稅、或持繳款書至4大便利超商繳納(稅額限3萬元以下),亦可就近於銀行、農會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

該局提醒民眾,如因工作或其他因素搬遷至他處而未收到稅單,可以電話或至該局網站(
https://tytax.tycg.gov.tw )申請補發稅單及申請變更或增設通訊地址,以確保稅單不漏接,權益有保障。如工作繁忙,怕有漏失或忘記繳納,建議您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申辦轉帳納稅,以一勞永逸、免除煩惱。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 (03)3326181分機2586、2588~2589、2592
中壢分局: (03)4515111分機402、406~408
楊梅分局: (03)4781974分機308、3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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