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9-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臺中訊)民眾來電詢問,自家房屋已經很老舊了,為什麼還要繳納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否免稅,並非以屋齡為要件,而是以依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該局說明,本市因應房屋標準價格調整因素,自108年期起開徵之房屋稅案件,住家用房屋免徵現值提高為新臺幣(以下同)「10萬2千元」,因此現值超過10萬2千元的住家用房屋,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須符合「住家使用」及「房屋現值在10萬2千元以下」2個要件,才不用繳納房屋稅,但如部分面積供營業或其他非住家使用,即使房屋現值雖在10萬2千元以下,也無免徵之適用,仍須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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