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10-3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來已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日後因開闢道路,基地被徵收,地上房屋也遭拆除,如果在拆除後戶籍仍設在原址未遷出,則剩餘部分土地可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但在房屋拆除前未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而在房屋拆除後才就空地提出申請,則不得適用。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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