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12-04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112年地價稅已在今年11月份開徵,繳納期限自11月1日到11月30日止,民眾如果未依繳款書所訂的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即屬於「逾期」稅單,在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依法會開始起算加徵滯納金,每逾期3日會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所以,該局提醒民眾,為了不要被加徵滯納金,請儘速去繳納稅款,以免荷包失血。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往逾期未繳納案件,民眾只能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銀行、農漁會,但是郵局不代收)繳納。為增進民眾繳稅便利,財政部自112年11月1日起,開放逾期稅單在繳納期限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以112年定期開徵的地價稅為例,即12月1日至12月30日),可以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進行線上繳稅,也能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進行線上繳稅(操作懶人包https://gov.tw/iSC),不受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的地點及營業時間限制。但如果超過以上期間,即不能適用。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00-0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納稅服務科承辦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05-3620909分機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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