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5-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有位清水區鄭先生來電詢問,有一塊保護區土地,部分面積遭人濫葬當墳墓使用,是否仍可繼續課徵田賦?

    該局說明,原課徵田賦的農業區或保護區土地,因部分面積作墳墓使用,事實上已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會依實際使用面積,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課徵地價稅。如事後恢復農業使用,請土地所有權人記得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改課徵田賦,以維自身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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