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償供公眾通行作道路使用的私有土地,只要不是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即可向土地所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地價稅;但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就不符合免徵地價稅的規定。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法定空地是法律強制規定建地須留設的空地,目的是為了避免建築物過度密集,優化景觀視野及消防功能,也是申請建築獲准的必要條件,所以法定空地的利益原即歸屬建築物所有權人,縱供公眾通行,亦有別於單純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用地,故仍須繳納地價稅。
 
您如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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