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4-08-0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有民眾詢問其農地自用農舍為何會被改課地價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農地上興建未經許可的建物,例如在農舍上增建、鋪設水泥地、庭園造景、增建與農業無關的建築等,或將農地用作其他商業用途(如工廠、倉庫),都屬於違建。違建部分不符合農地農用,應改課地價稅。

財稅局進一步表示,如何避免被改課地價稅,若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應取得相關許可,例如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農舍使用執照。農地若已作非農業使用,應儘速恢復作農業使用,並向稅捐機關申請恢復課徵田賦。若農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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