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5-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臺中訊)常有民眾誤認為有繳納房屋稅就不算違章建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讓無使用執照房屋據以合法。
 
        該局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所以不論房屋是否合法,皆為房屋稅課徵對象。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及變更使用情形,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以免遭查獲補稅受罰。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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