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12-28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受「宅經濟」及「COVID-19」疫情影響,越來越多民眾投入「網拍」行業,民眾於網站上販賣貨物,如果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而實際交易均於網站平台完成者,該房屋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按住家用稅率課稅之網拍業者,其房屋必須以供住家使用為前提,若有堆放貨物或供辦公室使用等情形,則該部分面積不屬於住家用課徵範圍,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依稅法規定,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亦不得少於該樓層全部面積之六分之一。
 
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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