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1-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將於1月份開始執行,請受檢單位務必備齊合約書等資料供查核。
 
    稅務局說明,112年度印花稅憑證檢查,查核對象包括臺中市轄區之建築師事務所、補習班、學前教育、醫美診所等執行業務所得者,以及電力供應、用水供應、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機電工程、景觀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建築裝潢、金融保險、建築服務、清潔服務等各行業。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公司、行號或個人因故無法如期受檢時,應向該局所屬各分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改期受檢。民眾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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