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12-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民眾陳先生為處理父親往生後的遺產,近日至稅務機關查詢父親的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赫然發現多年前已拆除的老屋仍列示在清單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如果拆除或坍塌不勘使用,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才能停止課徵房屋稅並註銷房屋稅籍。如因未申請停止課徵房屋稅,除了多繳房屋稅,還有可能因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仍有該房產,致影響民眾各項社會福利或補助之申辦。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稅籍資料的正確,稅務局也定期辦理老舊房屋清查作業。民眾可透過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申辦。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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