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1-1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未繳納稅款案件如滯納期已滿,稅捐稽徵機關將把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屆時執行署可能通知義務人到場說明財產資料,若收到通知後無法準時前往,請儘快撥打通知上的聯絡電話或撥(08)7366626,先和書記官聯繫,並以書面或線上申請改期到場說明,以免影響權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線上申請改期報到連結:
https://www.pty.moj.gov.tw/259660/259754/259755/744294/post
人氣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