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1-3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些民眾為降低頂樓溫度及避免漏水,會在屋頂搭建遮陽防雨的棚架,如果只有頂蓋及樑柱,並未裝設門窗及牆壁,該棚架面積可以免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以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搭建具有頂蓋、樑柱的棚架,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本應核課房屋稅,但因未設有門窗及牆壁,僅供遮陽防雨用途,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人負擔,此類簡陋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如在空地搭建棚架,因用途較廣泛,除供遮陽防雨外,亦能作為停車空間等其他用途,與專供遮陽防雨的屋頂棚架不同,應依實際使用情形依照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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