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間為113年3月1日至3月10日,接獲補稅通知的納稅義務人對核定內容如有疑問,可於繳納期間內向發單的分局、稽徵所查對更正,若繳款書核對無誤,請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

中區國稅局說明,雖然現行財政部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如附表),但仍有民眾疏忽未於期限內繳納稅款,逾期繳納除僅能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郵局不代收),還會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既費時不便又增加負擔,該局呼籲,請收到繳款書的民眾,於繳納期限內多加利用e化繳稅,俾免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並節省往返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的時間。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 駱姵文
電話:04-23051111分機5914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4-02-16 更新日期: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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