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4-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綠能發電盛行,常有民眾詢問如果在屋頂裝設太陽能板,是否會增加房屋稅的負擔?

    該局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以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民眾如在屋頂裝設太陽能板,且僅以支柱支撐太陽能板,則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但是,如果在屋頂增建建物後,再將太陽能板架設或鋪設在建物的頂蓋上方,該建物仍應依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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