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6-1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為健全娛樂稅籍及維護租稅公平,新竹市113年娛樂稅籍清查作業自7月1日展開,將對已辦妥娛樂稅代徵之營業人及未辦妥娛樂稅代徵登記而有提供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供人娛樂之營業人進行查核,提醒尚未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手續的業者,儘速辧理,以免被查獲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如經營KTV、餐廳附設卡拉OK、舞廳舞場、網咖、具娛樂性質之選物販賣機、電動搖搖馬(車)等具娛樂性質之設施等,其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均屬娛樂稅課徵範圍。至於娃娃機店家提供機台內的商品於夾取過程中具有娛樂性質,屬娛樂稅「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範圍,業者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而單純從事商品販售行為,如扭蛋機或零食販賣機等因功能與一般自動販賣機相同,非娛樂稅課徵範圍,免予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凡提供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之營業人,於開業、遷移、轉讓及歇業時,均應事前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遭檢舉或被查獲,將處以新台幣15,000元至150,000元之罰鍰,另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之罰鍰。
 
尚未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手續娛樂業者,請儘速至稅務局辦理,以免被查獲受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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