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12-2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老年化趨勢,很多老屋或新屋會考慮裝設電梯,但是電梯合約書裡除了電梯買賣外,還會訂定安裝電梯合約。這樣的合約內容兼具買賣動產、承攬兩種以上性質,要如何計算應繳納的印花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說明,如果將購買電梯及安裝工程併在同一個合約書中作概括之承攬,則該合約應依印花稅條例第5條及第7條規定,以合約書內容的總金額1‰繳納印花稅;但是如果將電梯買賣合約及安裝工程承攬合約分別簽訂合約書,買賣電梯合約書依印花稅條例第7條規定,動產契據每件僅需繳納12元印花稅,另外安裝電梯工程合約書則按承攬契據金額1‰繳納印花稅,如此一來,將可節省不少印花稅。

如有其他疑義,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877979 或撥打08-7338086轉234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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